關于班主任收費工作的暫行規(guī)定
為使學校應該收取的費用及時到位,順利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,經研究決定,全校各級各班班主任應協(xié)助總務處按時收取各種費用,并對班主任收費工作做如下規(guī)定:
1、按學校規(guī)定收費,任何人和任何班不得增添項目,提高標準,擴大范圍。
2、學校規(guī)定由班主任催收的各種費用,班主任要積極催收,并將所收費用及時如數(shù)上繳學校,不得故意拖延、截留和挪用。
3、每學期開學前兩周,各班上繳學校的費用總額達到應繳
費用總額的80%;每學期開學前四周,各班上繳費用總額達到
應繳費用總額的90%。
4、對少數(shù)學習好、表現(xiàn)好、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,經
學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,班主任、年級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,
可暫緩一至二個月繳清。
5、對家庭經濟不困難、學習不好、表現(xiàn)不好、故意拖欠費
用的學生,班主任從每學期開學后的第二周起以書面的形式通
知其家長,請其家長到學校繳清費用。家長不能按時繳清費用
的要向班主任、年級分管領導做出書面解釋并注明繳清的時間期
限。
6、每學期開學后的第五周起,學校將清理各班費用,并送
交相關處室備案,作為對班主任工作考評的重要依據。
7、收費工作做得好的班主任,學校將根據情況給予獎勵;對收費工作做得差的班主任,學校將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的處罰。
8、是否使用“一卡通”或通過銀行收費,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屆時確定。
編輯:大中政教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