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警門衛(wèi)在政教處主任領導下工作,主要職責是:
    1、認真搞好門衛(wèi)工作,嚴格執(zhí)行門衛(wèi)制度。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,嚴格履行工作職責。
    2、不定時在校內巡邏和檢查情況,發(fā)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,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、教學和生活秩序。
    3、校內物品、基建維修材料和教學儀器、電器設備等物資出校,必須具備有關部門的憑證,否則不能放行。
    4、學生除持有班主任批準的假條外,一律不得擅自離校。利用儀器對遲到和提前離校的學生進行登記,并按時告知班主任。
    5、利用儀器對教職工上、下班進行登記。
    6、學生家長非接待日不允許入校。學生家長有急事到校,必須登記并安排在接待室,然后與班主任或領導聯(lián)系,是否與學生見面由班主任或領導決定。
    7、對外來人員主動詢問、熱情接待并做好登記工作,制止無關人員進校。
    8、督促騎自行車、摩托車、三輪車人員進出校門時下車。
    9、各種機動車輛未經允許,不得進入校內,同意進入校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,并按指定地點停放。
    10、負責接收全校的信件和報刊雜志,轉交在職教職工和各部門的報刊雜志,分發(fā)師生員工的信件。
    11、嚴格執(zhí)行警用器件交接班制度,按規(guī)定使用警用器件。
    12、負責“門前三包”,打掃校門內、外及值班室責任區(qū)清潔衛(wèi)生,保持責任區(qū)整潔。
    13、負責調查處理師生員工中的重大事件,保衛(wèi)師生員工的財物和人身安全。
    14、負責管理教職工及家屬戶籍簿。
    15、作好資料的填寫、收集、整理、歸檔工作。
    16、承辦學校領導和保衛(wèi)科交給的其他工作。
 
 
 
  編輯:大中政教處